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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ZAS 31-2023 天然植物精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然植物精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一种天然单方精油或多种天然植物精油配置而成的复合精油。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天然单方精油 Natural essential oil
以植物为原料,通过水蒸气蒸馏法、干馏法、挤压法、冷浸法或溶剂萃取法提取,化学组成未经过添加改变的精油。
复合精油 Natural compound essential oil
根据产物的不同用途和特点由多种(两种及两种以上)天然单方精油调配而成的复合精油。
要求
成分要求
天然单方精油应符合相应标准的特征组分含量要求。
天然单方精油不含有乙炔、丙酮、甲醇、异戊二烯、腈类、杂环类、乙基香兰素、甲基-α-紫罗兰酮、苯并二氢吡喃酮、苯乙炔、苯肼、邻乙氧基苯酚、丁酮、对甲苯磺酸、甲苯、二甲苯等非天然来源成分。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见附录础。
天然单方精油感官及理化指标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复合精油感官及理化指标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的规定。
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
相对密度
按 GB/T 13531.4 的方法检验。
GB/T 13531.4-2013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相对密度的测定
折光指数
按 GB/T 14454.4 的方法检验。
GB/T 14454.4-2008 香料 折光指数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