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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517-2008 青豌豆罐头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豌豆罐头的产物分类及代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青豌豆罐头的生产、销售和监督检查。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青豌豆罐头 canned green peas
以鲜嫩的青豌豆摆Pisum sativum L. (不包括macrocarpum 亚种)闭为原料,经过清洗、装罐、密封和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罐头食品。
斑点豆 seriously blemished peas
有污染物或有明显的褐色或黑色斑点的青豌豆。
轻度斑点豆 blemished peas
原料因积压等原因而产生轻度小黑点的豌豆。
红花豆 red flower peas
在扬花期开红花,加热后显紫褐色的豌豆。
黄色豆 yellow peas
整粒豆几乎*是黄色的豌豆。
虫害豆 worm-eaten peas
受虫蛀带有痕迹的豌豆。
破片 pea fragments
单片叶子、破损子叶和脱落的豌豆皮,不包括已脱皮而仍完整的豌豆。
外来植物性物质 extraneous plant material
豆蔓、豆叶、豆荚或非故意添加的无害的植物性物质。
产物分类及代号
青豌豆按豆粒大小分为5类:
一号豆,直径5尘尘词7尘尘,产物代号为801。
二号豆,直径7尘尘词8尘尘,产物代号为8012。
叁号豆,直径8尘尘词9尘尘,产物代号为8013。
肆号豆,直径9尘尘词10尘尘,产物代号为8014。
五号豆,直径10尘尘以上,产物代号为8015。
技术要求
原辅材料
青豌豆
应采用新鲜或速冻良好、未受病虫害侵蚀、成熟适度的青豌豆,不得使用红花豆。
食用盐
应符合 GB 5461 的要求。
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感官要求
产物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
理化要求
净含量
产物的净含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摆2005闭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固形物含量
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60%。
氯化钠含量
产物中的氯化钠含量为0.8%~1. 5%(包含0.8%和1.5%)。
锡、总砷、铅的*
产物中的锡、总砷、铅的*应符合 GB 11671 的规定。
微生物指标
产物中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缺陷
产物的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记作缺陷。缺陷按表2分类。
检验方法
氯化钠含量
按 GB/T 12457 规定的方法测定。
GB/T 12457-2008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本标准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代替。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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